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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真的關心一個人,該做的
不是強迫他把難以啟齒的問題攤在陽光下檢視,
更不是逼迫他把隱藏起來的思緒顯露出來。
這樣的感覺,就像是把一個人的衣服扒光,
讓他赤身裸體的展示於群眾之前…
人們以關心為名、以愛為名
究竟做了多少傷害他人的事情?
我的感覺,是難堪、是壓迫、是傷害、是厭煩…
不是說好的,不會再逼我…?怎麼,還是在強迫我?
就算,問話的口氣是很溫和的…
不喜歡的,終究是不喜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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